活動辦法
一、活動緣起 :
對許多人來說,毛小孩不只是寵物更是重要的家人,特別於4月11日國際寵物日起舉辦本活動,讓民眾透過鏡頭分享家中毛小孩(貓、狗)可愛、呆萌、帥氣與活力的一面,並有機會讓毛孩登上郵票版面發行,記錄美好時刻作為珍藏與流傳。
二、活動辦理單位 :
- 主辦單位 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。
- 執行單位 : 士奇傳播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。
三、活動時間 :
- 徵件期間 : 自113年4月1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。
- 得獎公告 : 113年6月下旬於「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」、「中華郵政 郵你真好粉絲專頁」及「郵來郵趣粉絲專頁」公告,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入選者(未入選者,將不另行通知)。
四、活動資格與辦法 :
- 應選資格:凡個人或團隊以貓或狗為主角拍攝之沙龍照,皆可報名參加本徵選活動。以團隊型態參加者,應指定1人代表報名參加。
- 投稿規格:直式、橫式皆可,作品須達800萬畫素(含)以上、解析度300dpi以上JPEG、JPG或PNG格式。
- 投稿方式:採網路報名,請於活動網頁線上報名,並上傳毛孩沙龍照電子檔。
- 毛孩沙龍照拍攝時間、地點不限,報名時須填寫毛孩名字、品種等相關資料。
- 每人投稿件數不限。
- 毛孩沙龍照示意 : 詳見附件參考。
五、徵選方式:
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業務主管共同組成評選會議,從投稿作品中選出10件。
六、活動獎勵 :
入選作品(10件):每件作品得主獲贈「郵禮包(價值達3,880元之集郵商品)」、「超商即享券300元」及「獲選作品毛孩個人化郵票」各1份。
※入選之10件投稿作品,未來將有機會製成郵票發行,實際情形依主辦及相關單位審議為主,主辦及執行單位得依實際需要調整及變更。相關酬金依主辦單位「郵政票券規劃設計及繪製圖案給酬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七、注意事項 :
- 所有投稿之作品照片請自行備份,一旦繳交後,將不辦理退還作品檔案。
- 參加者須確保取得完整著作權,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。投稿作品不得剽竊他人照片,亦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合成修改,或使用未經授權的素材,投稿或入選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相關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有不法之情事者時,主辦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權利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負完全法律責任及賠償所有相關損失,概與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。
- 凡報名參加者,自上傳投稿作品照片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2個月,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權、公開、宣傳、展示、刊登、報導、出版、改作、編輯、印製、發行、上網公告之用。未得獎者,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告後1個月內刪除投稿之作品照片檔案。得獎確立後,即視同得獎人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、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利用,得獎人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-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及執行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主辦及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- 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,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進行蒐集前之告知:
-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:進行活動辦理之相關行政作業,主辦單位並將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Email或聯絡電話通知活動之相關訊息。
-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含姓名、Email、聯絡電話,主辦單位因活動需求所需收集之資料,由主辦單位另訂之。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及對象:參加者自上傳投稿作品照片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1年為止。相關個人資料將用於活動主辦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,對象為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。
-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,報名者對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-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若提供之資料不足、有誤或冒用時,致無法成功報名此次活動,視同放棄資格。
- 凡參加本活動者,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-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權利,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。因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。
- 如針對本活動辦法有疑問,可聯繫執行單位士奇傳播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02-2735-5555#322吳小姐。